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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整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09


南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76

 

关于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整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精神,学校于41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51号),各二级学院己根据文件要求并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开展了部门自查自纠,制定了隐患台账,整改了一批实验室安全隐患。现为了进一步巩固安全隐患整改成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学校定于2023511日上午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隐患整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学院所上报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各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对薄弱场所,现场解决需要学校层面解决的实验室安全相关问题。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迎检工作。

 

教务处

202359

附:议程安排

 

南宁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整改检查

工作议程

 

一、时间:2023511日上午900-1130

二、检查组成员:陈雄章、龚击副校长,教务处、科研与学科建设处、信息化处、 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与基建管理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领导。

三、检查流程:

综合楼(900)—(行政楼广场统一乘坐观光车)—大棚(918)—南硅谷A933)—南硅谷B948)—南硅谷C1003)—南硅谷D1018)—南硅谷E1033)—高博楼(1048)—青工楼(1103)—讯飞楼(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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