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76号
关于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整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精神,学校于4月1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51号),各二级学院己根据文件要求并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开展了部门自查自纠,制定了隐患台账,整改了一批实验室安全隐患。现为了进一步巩固安全隐患整改成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学校定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隐患整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学院所上报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各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对薄弱场所,现场解决需要学校层面解决的实验室安全相关问题。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迎检工作。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
附:议程安排
南宁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整改检查
工作议程
一、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
二、检查组成员:陈雄章、龚击副校长,教务处、科研与学科建设处、信息化处、 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与基建管理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领导。
三、检查流程:
综合楼(9:00)—(行政楼广场统一乘坐观光车)—大棚(9:18)—南硅谷A(9:33)—南硅谷B(9:48)—南硅谷C(10:03)—南硅谷D(10:18)—南硅谷E(10:33)—高博楼(10:48)—青工楼(11:03)—讯飞楼(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