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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5〕139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谭雯琪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6-06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了规范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考试工作质量,需各二级学院严把考试工作三关(命题与制卷关、阅卷与试卷分析关、考风考纪关),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在第19周的周一周二周三的工作日白天进行,其余时间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业课期考。若专业课考试与周一、周二、周三安排的公共课科目考试不冲突,亦可安排在周一、周二、周三。部分提前结课的课程,在提交《提前考试课程审批表》后,可提前安排期考。

二、把好命题与制卷关

(一)把好命题关

1.OBE教育理念作为考核的指导思想。课程考核命题应围绕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设计和实施。根据课程目标,科学合理设计课程考核计划,设计达成途径和评价依据及评价内容,课程考核要求应与学习目标相一致,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课程组要对合理性进行审查。课程考核内容可包括考试、作业、项目、实验报告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课程目标的评价需求。

2.提高命题质量,命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以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注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难易度适中,符合学生情况,题型灵活多样,题量适当。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正确、合理,得分点细致明确。采用闭卷考核的,题型多样灵活,每份试卷可有多种题型,包括记忆、理解、应用、分析与综合类题型,分布合理。采用开卷、口试形式考核的,以理解、应用、分析与综合类题型为主;开卷考试的试题答案不应含有可从教材或其它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

3.课程考核采取课程论文、调查报告、课程设计、实验操作、艺术创作、体能测试等非试卷笔试考核形式进行的,须遵照《南宁学院非试卷笔试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见附件2)执行。

(二)把好制卷关

1.期考考试试卷一律采用学校教务处统一制作的试卷样式(见附件3),纸张用16K,试卷正文字体用“五号”宋体,标题用“五号”黑体;行距为固定值“20磅”。课程名称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名称填写。

2.原则上每门课程应编制A、B两套试卷(均需提供答案要点及评分细则),A、B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同一课程三年内重复率不得超过20%。

3.A、B两套试卷难易程度相当,均适用于期考和补考,学院领导随机抽取其中一套做好期末考试试卷。任课教师应改掉A卷用作期考、B卷用作补考的制卷习惯。

4.一般情况下同年级、同专业、同课程要求使用同一套试卷。

三、试题审批流程及要求

命题教师根据学校的要求命题完成后,将A、B两套试卷、最新版的教学大纲、《南宁学院期末考核内容合理性审核表》(附件1)、《南宁学院非试卷笔试课程考核归档材料》(附件2)、《南宁学院试卷样卷》(详见附件3)、《南宁学院考试参考答案要点及评分细则》(附件4、《南宁学院课程开卷考试审批表》(附件5等材料同时提交二级学院审批。

二级学院应成立命题审核组,对试卷或考核方案的命题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教务处将随机抽选部分试卷到质量评估办组织专家检查。

四、把好阅卷与试卷分析关

(一)把好阅卷关

任课教师要按照《南宁学院试卷批阅规范》(详见附件6)的要求批阅试卷,借鉴《南宁学院试卷批阅模板》(见附件7)批阅。要求阅卷规范、整洁,无统分、登分错误等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试卷批阅、试卷归档等各环节的监控;加强对外聘教师的传帮带,各教学部门应组织一名校内教师与外聘教师结对互查,要求外聘教师完成期末教学任务。

(二)把好试卷分析关

试卷分析质量高、针对性强,对教、学、考存在的问题剖析深入,有明确的改进措施,不得随意填写,敷衍了事。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2周内完成试卷批阅、成绩评定和录入、试卷分析等工作。各教学环节完成后,二级学院应按要求做好试卷归档,试卷归档封面,详见附件11。

五、考生考试资格审查

在开考前,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考生考试资格审核,按学校有关规定,缺课超过该课程的三分之一课时、迟交或缺交作业超过应交作业的三分之一、缺实验达到三分之一或严重破坏课堂纪律,按规定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必须重修。若有学生未通过考试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填好《南宁学院取消学生课程考试资格审查表》(附件8),并保存在二级学院

若考生须缓考,要在考前通过教务系统填写缓考申请。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缓考。

各教务科应把申请缓考、取消考试资格、休学的学生在《南宁学院期末考试签到表》的考生签名栏备注清楚,便于监考员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及任课教师录入成绩。

六、把好考风考纪关

(一)加强考场管理

考生人数为60或少于60人的考场,监考员不得少于2名;考生人数多于60人小于120人的考场,监考员不少于3位;考生人数在120人以上的考场的监考员不少于4位。对考试考场管理要求具体见《南宁学院期末考试考场管理质量评价表》(附件9)。《期末考试考场管理质量评价表》供二级教学部门参考及作考场管理的依据,无需填写后提交至教务处。

(二)严肃考风考纪

二级学院要组织教职工召开考前培训会议,组织学生召开班会,认真学习《南宁学院考风考纪管理细则》(附件10)。在期末考试中对考生、监考员、巡考员的要求,以《南宁学院考风考纪管理细则》为准。若教职工或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作严肃处理。

二级学院在安排监考时,应尽量安排专任教师担任监考员,解决试卷、试题上存在的突发、意外事项。

为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各二级学院专业课期考的巡考员人员统一由教务处、质量评估办安排,各二级学院把已安排好的期考安排表发至教务处,教务处、质量评估办安排巡考员到考场或通过视频监控进行检查,请各二级学院及监考人员严格按照学校考试工作管理要求及《南宁学院期末考试考场管理质量评价》组织好考场管理工作。若有违规,达教学事故等级的,将按教学事故认定处理。

 

联系:严成滔 0771-5900852

附件:

1.南宁学院期末考核内容合理性审核表

2.南宁学院非试卷笔试课程考核归档材料

3.南宁学院试卷样式

4.南宁学院考试参考答案要点及评分细则

5.南宁学院课程开卷考试审批表

6.南宁学院试卷批阅规范

7.南宁学院试卷批阅模板

8.南宁学院取消学生课程考试资格审查表

9.南宁学院期末考试考场管理质量评价表

10.南宁学院考风考纪管理细则

11.笔试考试试卷档案封面(二选一)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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