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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2-18

南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4〕249号

关于做好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规范我校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南院教〔2017〕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南宁学院正式学籍的2024级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二、集中转专业种类及条件

(一)学业优秀生转专业

原则上面向成绩较优秀的学生,大一年级转专业的学生成绩按高考成绩的相关科目高分者优先,

(二)学科特长生转专业

此类学生需在原专业至少学习1学期以上,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在某学科确有突出特长,在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青春”、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等国家级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省级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在实战项目领域有突出表现,显现出对某个专业领域具有特别的兴趣和潜质,获得拟转入专业2名高级职称教师的联名推荐后,可申请转入其特长所对应的相关专业。

(三)学业不适应转专业

在原专业至少学习1学期以上,发现确有困难,无法继续完成原专业学习任务,但学习态度端正,且有较强的学习意愿的学生。此类学生经转入专业及学校审批同意后,可转入到相关专业。此类学生在转入专业中需补修课程门次或补修学分较多时(取得学分达不到应修学分的50%),必须降年级学习。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1学期的。

(二)高考为历史科目组普通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只招收物理科目组普通类考生的专业(经转入学院考核认定确有专长者除外)。

(三)艺术类、体育类跨类别转专业,或低批次录取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

(四)学生身心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对的体检标准。

(五)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

(六)转专业后预计在校学习年限超过学校规定年限的。

(七)从外校转入我校的。

(八)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九)未缴清学费的。

(十)上级部门或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制定并发布转专业方案

原则上学院要充分考虑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实验实践教学安排,在确保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确定能够接收的学生数量,在接受转专业学生时不得增加新的行政班级。转入学院结合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按照各学院当年招生学生的一定比例(2024级专业接受人数不超过2024年相应专业目前在校生人数可参考附件820%),结合接收专业的特点,制定详细的转专业实施及考核方案,报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发布。

(二)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学生在转专业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向所在学院提交《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转出学院将学生的相关基本信息汇总后,报教务处。

(三)资格审查

教务处对申请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并公布结果。

(四)选拔考核

转入学院拟定考核安排,考核小组遵照考核方案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接受学校监督。

(五)结果公示

各学院将考核结果及转入学院汇总表报教务处汇总,教务处复核并在校园网上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学生管理

学生在接到批准转专业的申请表后,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的三天内持申请表(复印件)到转入学院报到。学生在原专业已修且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中,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某门课程相同或相近,其成绩与学分可认定为该门课程的成绩。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填写、提交《南宁学院课程替代申请表》(附件6)至转入学院,并补修该专业未修的课程。

五、本次转专业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事项

备注

2024.12.18-2024.12.24

转入学院制定转专业方案报教务处

附件1《×××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模板)

2024.12.25

教务处公示转入学院转专业方案


2024.12.26-2025.1.1

学生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025.1.2

学生所在学院签署转出意见,提交汇总表至教务处

附件3《2024年秋季学期转出学院汇总表》

2025.1.3-1.4

教务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初审

告知初审通过者名单

2025.1.6-1.13

转入学院在考核前提交转专业考核安排信息表至教务处;
按安排进行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学院公示;

完成公示后转入学院提交汇总表至教务处

1.附件4《×××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转专业考核安排信息表》;
2.附件5《2024年秋季学期转入学院汇总表》

2025.1.14-1.20

教务处复核、公示

教务处网站公示

2024.1.21-1.27

上会、发文

/

2024.2.26前

学生收到发文后到新专业报到

注意办理补修新专业课程、已修课程替代等事项
附件6《南宁学院课程替代申请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业优秀生转专业需提供的入学以来已修课程在专业内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由转出学院教务科提供。

(二)转入学院要对转入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进行认定,确认学生应补修课程,并将成绩认定结果通知学生,同时应把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复印件)、学校批准转专业公文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内。

(三)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修业年限从原专业的学习时间开始计算。

(四)二年级转专业学生,除因学习困难(取得学分达不到应修学分的50%)的转专业学生必须降年级学习外,其他获批转专业的,学生本人可自愿提出降级学习申请。由接纳学院根据专业跨度、学习基础及学生意愿确定其转入后的就读年级。

(五)学生转专业后,其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要求按转入专业所对应的标准执行。

七、转专业工作要求

(一)转专业结果一经正式发文,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各学院请提醒学生务必慎重考虑,严肃对待。

(二)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若当学期出现考试违纪作弊、旷考及其他违反校纪的情形,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转专业工作是一项严肃且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谨程序,严格把关。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确保考核、接收等各个环节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转专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各学院要畅通学生咨询和申诉的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家长的问题和质疑,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透明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五)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各转入学院要安排好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石老师,5900842。

 

附件:1. 2024年秋季学期×××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模板)

     2.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2024年秋季学期转出学院汇总表

     4.×××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转专业考核安排信息表

     5.2024年秋季学期转入学院汇总表

     6.南宁学院课程替代申请表

     7.南宁学院公共基础课程替代关系说明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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