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交换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开放合作发展大会会议成果,经教务处牵头与联盟高校商讨确定,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与西安培华学院互派交流生交换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根据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推荐、相关部门审核的原则,按照《南宁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的要求,确定推荐和接收本期交换学生名单。
二、学校推荐陶晓倩等10名学生(附件1)赴西安培华学院交换培养(简称派出交换生)。
三、学校接收西安培华学院明诗语等3名学生(附件2)来我校交换培养(简称来访交换生)。
四、本期交换生将于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互到交流方学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换学习(具体时间按交流学习学校校历安排)。
五、为确保互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派出和来访交换生所在学院按照《南宁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安排专人负责派出交换生交换学习期间学业情况的跟踪指导,每周接收派出交换生的情况汇报,定期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等情况,并在交换结束后做好学分认定和置换、补考安排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来访交换生的编入班级、宿舍安排、日常教学组织和学习生活管理等工作。
六、交换生的派出和接收需办理相关手续,请教务处、学工处、信息化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我校《南宁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来访交换生做好学生证制作、宿舍安排、开通智慧校园账号、教务系统账号、门禁人脸识别、图书借阅证等相关工作,共同确保互派工作顺利实施,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附件:1.南宁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
2.南宁学院赴西安培华学院交换培养学生名单
(2024-2025-2学期)
3.西安培华学院赴南宁学院交换培养学生名单
(2024-2025-2学期)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