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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5〕120号 关于开展2025届应届毕业生第二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冲抵课程学分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5-13



关于开展2025届应届毕业生第二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冲抵课程学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院创〔20224号)关于印发《南宁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竞赛,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具备一定意义和价值的成果,经二级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评审认定后给予的学分。经研究决定,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创新学分在毕业资格审查时可用来冲抵部分课程学分。以下为本学期创新学分冲抵课程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可办理冲抵对象

2025届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519

三、冲抵原则

(一)1分创新学分1分课程学分。

(二)冲抵成功的课程成绩为60分或及格。

(三)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条件中,要求本科生和专科生的创新学分必须达到4个学分(部分专业要求2分,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专升本学生必须达到2个学分。因此,各培养层次的学生需对照以上要求,在满足毕业条件之余,多出来的创新学分才能进行冲抵。

(四)可冲抵通识选修课公共基础(除思政课外)专业选修;不可冲抵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集中实践课

通识选修课每人最多可冲抵4学分,所有课程冲抵不能超过10学分

、冲抵流程

(一)学生于519日前填写《2025届应届毕业生第二次创新学分冲抵课程申请表》并提交至学院;(注意:填写信息务必确保正确,若因学生本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冲抵失败,后果自负。)

(二)各学院汇总后应认真审核本学院开设的冲抵课程数据,确保信息无误后20255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冲抵课程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籍科纸质版经教务科及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籍科

(三)创新学分冲抵完成后,在教务处官网公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冲抵结果的通知,学生也可登陆教务系统查看所申请冲抵课程成绩60分或及格,即为冲抵成功


附件:2025届应届毕业生第二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冲抵

课程学分申请表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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