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秀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换培养的通知
为丰富人才培养模式,拓展学生的视野,让学生获得第二校园经历,有机会享受更多的优质教学资源,体验异地校园学术及文化氛围,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我校与文山学院、重庆人文学院、大连财经学院、西安培华学院、沈阳科技学院建立了交换培养本科生的合作协议,现决定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国内高校本科生交换合作培养项目,培养期为一学期。请各学院根据《南宁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南宁学院本科生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精神,做好交换生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的学校、专业和年级
根据交换学校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二级学院推荐,现确定以下5个学校共27个专业供我校优秀本科学生选择交换学习,面向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各合作学校可接收我校交换生专业见《合作学校2024-2025学年可接收我校交换生专业一览表》(附件3)
二、选拔学生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自我管理能力强,能够适应对方学校环境,能够圆满完成交换期间的学习任务。
(三)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良,且无不合格课程。前两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列所在专业前50%。同等条件下,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四)取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并承诺在交换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五)符合申请派往学校的专业要求等各项要求。(拟交换学习的专业与原入读专业为同一专业)
三、选拔程序
本科交换生名单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推荐的方法。
(一)学生报名
学生填写《南宁学院本科交换生培养申请表》(附件4),于6月30日前提交纸质申请表1份(含有相片的电子版1份)、电子成绩单1份(http://jwc.unn.edu.cn/info/1044/2875.htm)。申请表须经家长同意并签名,未经家长同意虚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院审核
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初审,重点审查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情况、学分绩点及排名情况。学院教务科填写《南宁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国内交换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于7月2日前将全部材料(纸质和电子)提交教务处。
(三)学校审核
教务处负责对学生学习成绩(包括排名)等学习情况进行审核。
学工处负责对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
根据限定交换生人数(交换人数名额将根据合作高校双方对等交换原则进行确定)、学生报名情况和条件,按照成绩优先原则,确定拟交换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交换学生名单。
四、交换前准备
交换生应提前做好访学准备工作,充分了解双方学校所修专业培养计划,掌握我校派出学期应修课程总学分、及专业、公共、选修课程情况,学生所在学院专业负责人(或学业导师)依据《南宁学院本科生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实施办法》做好交换生课程选修指导工作。
五、交换培养政策
(一)交换生培养的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见《南宁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南宁学院本科生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
(二)交换培养时间为一个自然学期,交换期间学费、住宿费仍在我校缴纳,教材费在对方学校缴纳。学生根据交换学校下学期开学报到要求,自行前往对方学校报到。
为了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交换生项目情况,教务处将召开交换生项目说明会,时间:6月26日12:00-13:00,地点:敷文园C104,届时欢迎有兴趣的同学们参加。
六、交换生项目咨询电话:
信息工程学院:黄丽琴,行政楼405,电话:5900967;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胡永,东盟楼A904,电话:5900897;
艺术与设计学院:谭波媚,综合楼303,电话:5300759;
交通运输学院:陈秋实,东盟楼B1006,电话:5900885;
人工智能学院:梁信舅,智能楼201,电话:5900922;
数字经济学院:熊妍娟,行政楼432,电话:5900849;
食品与质量工程学院:杨秋香,行政楼305,电话:5900891;
商学院:朱玲,行政楼437,电话:5900848;
智能制造学院:朱薇茜,行政楼337,电话:5900806;
教育学院:杨海玲,敷文综合楼206,电话:5300798。
教务处联系人:钟达兴,行政楼104,电话:5900842
附件:1.南宁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2.南宁学院本科生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3.合作学校2024-2025学年可接收我校交换生专业一览表
4.南宁学院本科交换生培养申请表
5.南宁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国内交换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