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3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教育厅33号文规定应具备的各项条件。
二、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限额为4个。各学院视各自实际情况申报。
三、工作流程及材料报送
(一)学院申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组织本学院重点专业申报。于5月31日下午16:00前将《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1份,封面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发展科黄老师(行政楼1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拟于6月3日上午组织论证,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23日
教字〔2019〕67号 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