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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5-23

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3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教育厅33号文规定应具备的各项条件。

二、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限额为4个。各学院视各自实际情况申报。

三、工作流程及材料报送

(一)学院申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组织本学院重点专业申报。于5月31日下午16:00前将《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1份,封面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发展科黄老师(行政楼1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拟于6月3日上午组织论证,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23日


教字〔2019〕67号  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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