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学校拟开展第三批本科课程负责人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第三批本科课程负责人。
各教学单位为考核工作主体,应结合开课实际,课程建设目标、要求、内容,对照课程负责人主要职责,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更换课程负责人。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聘期内该年度课程负责人工作量补助。各单位应保存好考核材料,教务处随机抽查,若教学单位评定为合格但教务处抽查不合格的,将追究教学单位责任。
二、材料上交
各单位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发展科黄老师(行政楼1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第三批本科课程负责人考核情况汇总表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9年1月7日
附件:第三批本科课程负责人考核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