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95号
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
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校〔2023〕22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类型及数量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申报范围
第一批至第四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名单见附件1)
2.课程类型
(1)公共基础课程;
(2)专业教育课程;
(3)实践类课程。
3.课程数量
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门课程,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4门推荐课程名单。
(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1. 申报范围
成立2年以上的各类基层教学组织均可参与申报(若教研室名称有更名的,可按原教研室设置时间计算)。
2. 申报类型
(1)课程组;(2)教学团队;(3)教研室;(4)其他。
3. 推荐数量
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个基层教学组织,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3个基层教学组织参加教育厅评审。
二、材料提交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见附件4)。
2.申报课程的课程大纲、教案、教学课件以及必要的教学案例等课程资源。
3.最终获得学校推荐的4门课程,需再提交教学视频两段,包括课程思政融入的说课视频(15分钟),以及教学实录(40分钟)。
(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1.广西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佐证材料汇编。纸质材料自行汇编成册,电子版做成一个PDF提交。
四、工作流程
(一)学院申报。各学院依照申报条件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6月8日11:00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袁媛(行政楼1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53050269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遴选。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报送材料。教务处组织获推荐课程和推荐基层教学组织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可联系教研科袁媛(联系电话:5900855),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事宜可联系教师发展中心黄誉洁(联系电话:5900881)。
附件:
1.第一批至第四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名单
2.广西普通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标准及自治区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遴选标准
3.教学视频拍摄制作要求
4.教学设计模板(普通本科院校)
5.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6.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7.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8.自治区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