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南院教〔2019〕7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选修课建设,规范公共选修课管理,推进人文素质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公共选修课。
第二章 公共选修课设置与遴选
第三条 公共选修课设置的目的,是通过为学生提供多学科综合性课程,引导学生掌握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方法,启迪学生思维,完善知识结构,使学生成为具有较高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 课程设置:公共选修课分为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艺术四个模块,包含任意选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教体艺厅〔2006〕3号)的要求,我校规定了8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
第五条 公共选修课的遴选由通识教育学院组织进行。主要包括通识课程教育平台上的网络课程和本校教师开设的线下课程。
第六条 公共选修课遴选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学生了解最基本的知识和思维方法,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二)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与创新能力;
(三)有利于增强学生语言应用能力的课程;
(四)有利于增长学生文学艺术方面的知识、技能与修养的课程。
(五)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六)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的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七)有利于从综合角度掌握经典著作的基本精神,启迪学生思维。
第三章 公共选修课的选修要求
第七条 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本、专科生开放,学校每学期开设至少25门课程,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选课,每门课程1-2学分。学生应修满本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才能予以毕业。
第八条 学生选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学生根据通识教育学院发布选课通知上的选课时间和方式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选课。
(二)每生每学期最多可选2学分的课程,一般不选修与本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公共选修课。
(三)选课名单一经确定,学生不得再进行退选、改选或增选课程。
选课结束,通识教育学院会将选课的学生名单导入我校通识课程教育在线平台,学生取得了课程学习的资格,通过网络进行在线观看教学视频、在线提问、在线讨论、在线作业和考试。
第四章 公共选修课学习与考核方法
第九条 课程学习方式:我校公共选修课课程的学习方式目前分为三类,分别是线上学习、线下授课、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对于通识课程教育平台上的网络课程,课程学习方式根据不同课程具体安排设有两种授课方式,分别为线上学习与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上学习类的课程主要通过学生观看优质在线网络课程资源,完成课程学习及考试获得学分。学生根据自身的时间在课程开放时间内完成观看课程视频、完成作业、参加课程考试等任务。通识教育学院不统一安排完整的学习时间和地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配备了助教,学生除了线上学习之外,还需参加至少2次助教教师组织开展的本课程线下实践活动。
对于我校教师开设的线下课程,课程学习方式主要以线下教学为主,并根据课程需要开展相关的实践训练。
第十条 课程考核:不同课程的考核方式根据学习方式的分类而有所不同。
对于通识课程教育平台上网络课程的线上学习,学生需要完成规定量的视频观看和作业方能参加期末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网络课程,学生除了进行线上学习之外,还需参加至少2次助教教师组织开展的本课程线下实践活动。对于本校教师开设的线下课程,以其课程大纲所规定的考核方式开展课程考核。
第十一条 成绩构成:不同课程的成绩构成根据学习方式的分类而有所不同。综评成绩60分及格,则可获得本课程学分,并计入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学分。
线上学习类的课程成绩构成:综评成绩=课程视频(35%)+课程测验(20%)+访问数(5%)+网上期末考核(40%);
线上线下混合式公共选修课成绩构成:综评成绩=课程视频学习(15%)+课堂测试(10%)+网络考试(25%)+实践活动签到(25%)+实践活动互动(25%);
线下公共选修课成绩构成:视其课程大纲的具体设置而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通识教育学院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南宁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南院教〔2015〕43号)同时废止。
南宁学院
2019年10月14日